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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贷款行为规范


位于普拉茨堡的纽约州立大学努力工作以确保它的 官员、雇员和代理人避免与他们的 负责为学生提供和管理学生贷款. 根据州和联邦法律,您应该了解以下活动 是被禁止的.

其中一些禁令涉及技术定义,可以通过参考资料找到 适用的州和联邦法律. 如果你想获得这些信息,请 联系纽约州立大学普拉茨堡分校学生金融服务中心(经济援助和学生 账户).

  1. 纽约州立大学普拉茨堡分校不与任何贷方签订任何收入分成协议.
  2. 没有受雇于纽约州立大学普拉茨堡分校学生财务的官员、雇员或代理人 服务人员或其他与教育贷款有关的人员,将会 向出借人、担保人或服务人索取或接受任何礼物或其他有价值的东西 教育贷款. 您应该意识到某些项目提供或贡献 被出借人视为礼物,如培训材料、慈善捐款等 与教育贷款无关,还有出入境咨询服务.
  3. 没有受雇于纽约州立大学普拉茨堡分校学生财务的官员、雇员或代理人 服务人员或其他与教育贷款有关的人员,将会 从任何贷方或任何贷方关联公司接受任何费用、付款或其他财务 福利(包括购买股票的机会)作为任何类型的补偿 为贷款人提供服务的咨询安排或其他合同 代表与教育贷款有关的贷款人.
  4. 纽约州立大学普拉茨堡分校不会要求或接受任何贷方,任何资金提供给 用于私人教育贷款,包括机会池贷款, 以学生换取校园提供的有关让步或承诺 向贷款人提供特定数量的贷款、保险或担保, 贷款额度:特定的贷款数额,或此类贷款的优先贷方安排.
  5. 纽约州立大学普拉茨堡分校不要求或接受任何贷方的任何来电协助 中心人员配备或学生财务服务人员配备.
  6. 纽约州立大学普拉茨堡分校没有受雇于学生金融服务的员工 否则承担教育贷款或其他学生财务方面的责任 援助和在贷款机构设立的咨询委员会、委员会或小组中任职的人, 担保人或一组出借人或担保人将收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担保人:提供这种服务的贷款人、担保人或一组贷款人或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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